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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多措并举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

2017-07-19 09:26: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9日讯  近年来,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始终坚持贯彻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为促进规范司法、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加强检察机关与律师的沟通协作,着力推动构建平等相待、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

构建保障制度

2015年以来,针对“取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律师执业活动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思明区检察院先后两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征求意见表》《关于征求对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的函》、登门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和认真听取对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意见建议。针对听取律师意见未及时报告登记、主动听取律师意见意识较弱等6项不规范及薄弱环节,确实加强问题整改,增强保障律师权益的实效。

制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意见》,对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辩护活动、双向证据开示、互相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律师设置投诉电话,由院控告申诉部门统一受理,切实保障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调查取证权和申诉权;对律师认为办案单位阻碍其行使诉讼权利的申诉或者控告,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查后及时答复,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优化硬件环境

“太好了,现在我们律师阅卷、提交材料,再也不用东奔西跑,只要来到检务大厅,短时间内就能办妥,给你们点个赞。”日前,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走进思明区检察院检务大厅,仅用几分钟时间,就查询了案件信息,还提交了一份辩护意见材料。

在思明区检察院“一站式”检务大厅专设律师阅卷室,配备4台专用电脑、高效复印机、高速扫描仪、空调、饮水机等设备;为实现律师阅卷和会见互不干扰,开辟独立的律师会见室,配备电脑和打印机,用于办案人员会见律师听取意见,为前来办理业务的律师和其他人员提供方便、舒适的服务环境;专设辩护人、律师接待窗口,指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专人负责,提高接待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这一做法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对我们律师权益的保护和尊重,思明区检察院在律师接待工作方面做得细、做得实”。全国人大代表在视察思明区检察院检务大厅时,律师界代表秦希燕对思明区检察院保障律师执业权益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