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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全程管控 落实实质把关

2017-07-19 18:43: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漳州市公安局派驻法制员制度先声夺人

近年来,漳州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公安部、省厅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部署要求,全面推行派驻法制员制度,强化常态监督,落实全程管控,措施有力,保障到位,成效显著,2016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全省第二。其中,优秀率80.77%、合格率98.08%、各项指标均在全省前列。

一、创新机制,推行派驻法制员制度。一是领导重视,顶层设计。为加快扭转以往执法环节把关不严、执法监督难以落实、执法质量整体不高等问题二是从优选派,配强力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任的原则,根据各执法办案单位的执法工作力量和社会治安情况,从何评估科学测算各县区派驻法制员的片区划分和配备数量。三是动态管理,即时指导。定期掌握派驻法制员事项状况和工作状态,法制部门每月组织对全市派驻法制员进行统一考评,每季度召开一次派驻法制员座谈会,通报点评工作情况、交流推广工作经验,每半年开展一次思想状况问卷调查,及时收集掌握法制队伍思想动态。

二、严格履职、发挥派驻法制员作用。一是坚持警情巡查“日日清”二是坚持案件把关全过程。权力推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凸显派驻法制员审核主体责任,全程掌控案件入口关、审核关、出口关。三是坚持执法指导面对面。派驻法制员架起法制部门与办案部门的沟通桥梁,及时将办案单位遇到的执法问题和民警的执法困惑反馈给法制部门,提出解决方法。

三、落实保障,提升派驻法制员效能。一是加大基础保障。出台派驻法制员工作室建设标准,在办案单位专门建立派驻法制员工作室,配齐办公设备。二是树立履职权威。督促办案单位重视整改派驻法制员发现的执法问题。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市局结合派驻法制员月考评工作队全市派驻法制员进行星级评定,对排名前十的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