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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暑假 安全意识别“放假”

2017-07-20 11:12: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报记者为您盘点五大暑期安全“黑洞”

黑洞一

在水中畅快游泳时,小心溺水风险!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0日讯   暑假里天气炎热,游泳成了许多孩子喜爱的活动。但不论是冰凉的河水还是正规的泳池,都可能存在溺水的风险。据统计,我国每年有5万多名儿童意外死亡,其中溺水身亡儿童就占了近6成。

事件:

7月16日晚,合肥市奥体中心游泳馆发生一起意外事故,一名在此学游泳的8岁女孩刚下水不久便溺水。虽然女孩获得了及时的施救,但送医后还是离开了人世。据女孩的家人讲述,事发前,在教练的安排下,约20来个孩子排成队伍,进入游泳池练习“闭气”,每次大约几秒钟。第一次闭气后女孩很正常,第二次起来后就站立不稳了。

据目击者提供的视频显示,女孩被救上岸后,工作人员对女孩进行了施救,大约进行了半小时。120医护人员也很快赶到现场,现场进行抢救后送往医院。遗憾的是,女孩经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

警方提醒:

家长带孩子去游泳时,要特别注意孩子在水中的表现。因为体力不如大人,有时孩童溺水并不会像影视剧中演出的那般疯狂拍打水面、大声呼救,而是看似“趴”或“站”在水中发愣。此时,很有可能是孩子已经溺水快失去意识,应尽快将孩子抱上岸救治。

下水救人时,一定要大声告诉溺水者,不要惊慌,有人在救你。营救时最好绕到溺水者的身后,千万不要迎面施救,以免被抱死。溺水者被救上岸后,首先判断其状态,不同状态采用不同的抢救方法:如果溺水者神志清醒,应陪伴溺水者,做好保暖工作,拨打120,及时送医。溺水者昏迷,有呼吸有脉搏,清理口鼻异物,将其稳定侧卧位,呼叫120,检测呼吸脉搏情况,随时准备心肺复苏。溺水者昏迷,无呼吸但有脉搏,清理口鼻异物,开放气道,人工呼吸,拨打120,及时送医。

提醒各位家长,平日要教导孩子不要私自下水游泳,不要到水情不明的地方游野泳。

黑洞二

儿童坠楼悲剧连连发生,谨防高空意外!

暑假期间,许多家长往往忙于工作,将孩子一个人放在家中。一项由“全球儿童安全网络”(中国)和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儿童少年卫生学教研室共同进行的调查显示,儿童最易发生意外伤害的场所是家里,占总意外伤害发生例数的43.2%。在暑期各种意外高发的情况里,儿童坠楼事件最为触目惊心。

事件:

7月14日,在晋江永和一幢六楼高的出租房内,由于父亲有事外出,一个7岁的小女孩被单独锁在家中。“爸爸,爸爸……”独自在家期间,小女孩哭喊着等待家人归来。不幸的是,半个多小时后,小女孩从6楼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楼下租户表示,意外发生前,小女孩一直在窗户前哭着喊爸爸。记者到现场发现,整栋楼层阳台及窗户并未安装防盗网。

警方提醒:

不慎坠楼的孩子年龄大多在2岁到7岁左右,几乎都是因为好奇爬上窗台,然后失足掉下。所以,家中窗户未安装防护栏、家长不在家等,都是严重的安全隐患。

作为一名合格的家长,请注意:非逃生用的窗户或阳台要装上防盗网,如果要求美观,可以安装隐形防盗网。窗下、阳台下不要堆放杂物或摆放椅子,也不要放置床、沙发等家具,防止孩子攀爬!如果要放置,必须确保窗户封闭不能打开!阳台围栏定期检查与维修,以免老旧松动。

尤其要提醒的是,6岁以下的孩子,特别是两三岁的孩子,要保证24小时有人看管,并尽量将孩子的活动范围控制在视线之内,即使孩子睡着了也不要将其单独留在屋内!平时应多告诫孩子勿在阳台、窗台附近或顶楼嬉戏。住楼房,特别是住在楼房高层,提醒孩子不要将身体探出阳台或者窗外,谨防不慎发生坠楼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