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杰:让爱穿越高墙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7日讯 罗源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是国家三级规范化检察室,陈永杰是该检察室的检察官。尽管离退休还有不到2年的时间,但每天一早,陈永杰仍会到看守所例行巡查,下午到社区查看矫正情况。他长期扎根在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一线,不仅履行着法律监督职能,更为在押人员送去融融暖意,让爱穿透高墙的阻隔。 陈某某是看守所的一名在押人员,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关押。陈永杰发现,进所才一个月左右的陈某某情绪异常低落,常常莫名其妙地发呆。“每天的例行巡查,我都会很认真地观察每一个在押人员的神情。”多年的经验,让陈永杰常常能够通过在押人员的神情判断对方的情绪。发现陈某某不对劲后,陈永杰便找其同监舍的舍友了解情况。 经了解,入监后,陈某某跟舍友表示过“想不明白”,情绪也越发消沉。而后,陈永杰找陈某某谈话,与她唠起了家常。原来,陈某某是个单亲妈妈,出嫁后与娘家人少有联系。她怕刑期长,无法照顾年幼的儿子,一想到此便情绪低落。 “也许我们可以帮帮她。”陈永杰及时向院领导反映,并与看守所管教民警一起去陈某某父母家做思想工作,让其父母帮忙照料孩子,解除后顾之忧。得知年幼的孩子有人照料,陈某某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情绪也一天天好转。陈永杰的敏锐与热心有效化解了一场自杀倾向的监管风险。 今年端午节,院里的同事都放假回家,陈永杰却一早骑着电动车到看守所。“虽然放假了,但例行巡查还是要的,没过来看看,不放心。”陈永杰告诉记者,每逢节假日,他更要到看守所巡查。“节假日都是合家团圆的日子,我担心在押人员的情绪会有波动。” 除了让在押人员感受到关爱与温暖,认真细致的陈永杰也从不放过一些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 暂予监外执行是看守所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关系到被监管人员的切身利益和思想稳定,因此,做好此项工作意义重大。工作中,陈永杰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集中精力对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事前监督。他深入号舍,找管教民警、在押人员谈话,了解上报的罪犯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就医条件及平时表现如何,在程序上是否合法。并同看守所医务人员调查,查看所内和出所就医记录,参加看守所所务会。 2009年,看守所在押人员魏某某因鼻咽癌放射治疗后发生颈淋巴结转移,无法投送监狱服刑,需保外就医治疗,魏某某被暂予监外执行。2013年,在一次社区矫正检察中,陈永杰发现魏某某所患鼻咽癌已经好转,无临床检查资料证明该疾病出现复发、转移等情况。于是,陈永杰向罗源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司法局向罗源县法院提出收监执行建议书。之后,罗源县法院依法作出收监执行决定。2011年以来,陈永杰对行政拘留人员逐一核对,发现3名社区服刑人员违反规定被行政拘留,建议收监3人。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章学娟 陈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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