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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以贩养吸 落法网获刑8年

2017-08-04 08:53: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4日讯   莆田男子余某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后不思悔改,竟通过买卖毒品牟利,应付自己吸食毒品的高额支出。近日,余某被莆田市荔城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6年5月12日,余某因吸毒被莆田龙桥派出所行政拘留10日。但是这次教训并没有让余某正确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反而从中窥见了买卖毒品牟利的“商机”,让自己走上贩毒的道路。

2016年8月,余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林某,双方互留电话号码和微信之后就形成了长期买卖“冰毒”的关系。随后,林某第一次就以20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余某购买了约1克“冰毒”。

2016年10月至11月份,余某又先后4次以人民币200元、206元、300元不等的价格向林某贩卖“冰毒”。

2016年11月5日晚,余某再次向林某贩卖“冰毒”1克,并于次日在其出租房进行交易,赚取毒资200元。

2016年11月7日晚,余某再次向林某贩卖“冰毒”时,被莆田警方当场抓获,并现场查获“冰毒”6.45克。

(蔡敏敏 黄美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