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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印发《海沧投资区、海沧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

2017-08-05 12:58: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的通知》(厦委办发〔201720号)精神,为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保障《海沧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厦海委〔201457号)有效落实,结合海沧投资区、海沧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近日,海沧区印发《海沧投资区、海沧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

该机制将落实开发区党委安全生产职责纳入其重要内容。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机制、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机制、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机制、安全生产履职报告点评通报机制、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跟踪落实机制、安全生产挂牌督办机制、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机制共七个机制23个方面,对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及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运行机制进行了明确,对安委会成员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预防和处理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提出了要求,为更加有效推进海沧投资区、海沧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海沧区安监局吴红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