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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公安分局召开派出所消防工作在动员再部署暨消防工作培训会

2017-08-07 15:27: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8月3日上午,仓山区公安分局召开派出所消防工作再动员再部署暨消防工作培训会。

分局黄长江副局长参加会议并讲话,督察大队、治安大队分管领导以及全区12个派出所分管副所长、消防民警和协警参加。

会上,消防大队首先传达了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报了7月份全区各派出所消防绩效成绩,并结合实际详细部署了下阶段高层建筑排查、微型消防站、示范社区创建、九小场所、四清一查等具体工作任务。

黄长江副局长作了讲话,提出四点具体的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职责。各派出所要将消防工作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扎实地把工作做好,把任务指标完成好,履行好消防监督工作职责,要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依法对其管辖区域内的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二要严格执法,切实加强各类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按照消防工作部署结合每月的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完成好相应的工作指标,加强“九小场所” “三合一”场所、临时住房建筑整治和“四清一查”、出租屋安全检查和居民住宅楼电气火灾防范以及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要通过采取集中检查和错时检查等方式,消除各类致灾因素;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要分类施策,落实防范措施,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三要强化宣传,营造消防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各派出所要充分利用媒体、媒介,普及消防知识宣传,加强对小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宣传,使辖区每个单位、家庭、市民自觉在生产、生活中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最后,消防大队监督员对派出所消工作进行了培训,从消防监督工作要求、监督系统录入、检查工作方法、内容,派出所消防行政执法依据等方面入手详细讲解,并和各所展开了沟通交流,答疑解惑,当天共解答各所相关咨询和问题达20条,有效解决了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下一步,按照分局要求,大队将每半月对各所实施实地操作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消防工作能力,推进派出所消防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