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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感化 助力回归

2017-08-08 10:04: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安市检察院成功实施“护航雏鹰”社会帮教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8日讯  “不抛弃任何一个涉罪的孩子,不放弃任何一个可以挽救的未来!”近年来,福安市检察院创新举措,对非羁押的涉案未成年人实施“护航雏鹰”社会帮教方案,全方位开展涉案未成年人的教护工作,实现前置帮教、诉中教育、判后关护等三个阶段帮教工作的常态化,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其中,对林某、巫某某、王某等三名涉案初中生的成功帮教,便是一个经典案例。

2014年11月1日20时许,福安市某中学五名初三学生因认错人,在福安市金沙花园旁的草坪处围打福安市高级中学一名高二学生王某某,致王某某右眼受伤。经宁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王某某的伤情属重伤二级,伤残达七级。

到案时,五名涉案学生即将面临中考,均悔恨不已。福安市检察院未检办提前介入该案,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解决该案存在的疑难问题,探讨化解矛盾的方法。本着贯彻“双向保护”的原则,经提存赔偿金并在取得被害人亲属的初步谅解后,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办案机关对其中涉案的林某、巫某某、王某等三名学生予以取保候审,准予返校参加中考。

“感谢公安局和检察院的叔叔阿姨们对我们的关怀和帮助,给我们机会参加中考,我们一定会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当得知自己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能返校参加中考时,林某、巫某某、王某等三人流下了悔恨和激动的泪水。

中考结束后,林某、巫某某、王某等三人被安排进入福安市“未成年人富春社区帮教基地”,签订帮教协议,开展前置帮教。同时,福安市检察院委托福安市某心理咨询中心对三人开展心理辅导,并邀请北京一知名大脑训练专家对三人进行心理疏导、脑电波检测和性格测试。

在社区帮教过程中,指定富春社区综治主任作为三人的行为教练对其进行引导,学习并摘抄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强化法律意识,书写心得体会;社区民兵营长作为直接帮教责任人,对三人进行军训,促使规范养成;社区工作人员带领三人一同参加志愿活动。

2016年8月12日,该案由福安市公安局移送福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帮教便由前置阶段进入了诉中教育阶段。

当得知三人重返校园并不顺利后,福安市检察院和富春社区经多方努力和协调后,终使三人分别进入两所不同的高职院校继续就学。入学后,福安市检察院随即与该两所学校共建“校园帮教基地”,为三人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在校期间的帮教。

为强化效果,三人所就读的学校和社区帮教、家庭监管与心理辅导齐头并进,使三人在犯罪后能够感受到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机关并未抛弃他们,从而消除了自卑感和负罪感,树立健康心态。

诉中教育期间,三人还担任主角,通过排演心理剧《我变·我成长》,进一步认识青春期的无知冲动与觉醒后的成长蜕变,仿佛看到自己的前程与成长动力。

进入判后关护阶段,福安市检察院未检办又联合本院监所科和福安市法院、司法局等部门成立社矫工作小组,对三人开展判后矫治工作,并建立信息台账和帮教档案,从判决执行开始至执行完毕,全程跟踪,时时掌握帮教情况,督促落实跟踪帮教措施,从而有效防止三人判后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

“奉献一分爱,收获一份情!”福安市检察院持续对林某、巫某某、王某等三人的人文关护和温情感化,使得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重塑信心,增强改过自新的决心和信心。如今,三人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成绩良好,且均担任班委,赢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与尊重。

“我院联合社会多方力量,目前已经构建起1个企业、3个社区、7个校园的‘三位一体’帮教体系,根据涉案未成年人的身份特点,已先后安排4名涉案未成年人进入企业帮教基地进行就业技能实践、17名涉案未成年人进入学校帮教基地就读、5名涉案未成年人进入社区帮教基地进行帮教。”福安市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说,希望通过各方的努力,铺就失足未成年人成长回归之路,共塑未成年人成长的蔚蓝天空!

(本报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潘羽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