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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民法院院长庭审全程直播

2017-08-15 10:47: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5日讯    “失去自由的这段时间里,我一直在忏悔。因为没有坚持原则,收了不该收的东西,我现在非常后悔,对不起组织和家人。”日前,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晋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在法庭上后悔地说。值得关注的是,该案由晋江市人民法院院长陈水深担任审判长,整个庭审过程通过新浪网官方微博(@晋江法院)进行直播。该院纪检监察科协助晋江市纪委组织教育系统180多名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图为庭审现场

庭上,检方指控,2013年春节前至2016年下半年,杨某在担任晋江某街道教育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价值29.2万元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收取请托人贿送的1.2万元,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杨某对检方指控没有异议,当场认罪。据悉,案发后,杨某家属代为退还全部赃款。结合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社会危害性,该案合议庭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庭审结束后,陈水深向旁听群众介绍了该院2015年以来审结的10起教育系统内的职务犯罪案件,指出“当教者必以正”,教师不仅要授业解惑,更要立身传道,并介绍当前反腐态势,警示旁听人员加强自我约束,抵制诱惑。

“他曾在教育系统工作30多年,平时工作很认真,没想到后来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很可惜!”杨某的一位同事说,此次旁听给他们带来很大震撼,今后将时刻提醒自己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

据了解,这是该院“三项规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水深带头承办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对于总结、推进“三项规程”试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该案审理过程中,严格适用最高法院起草的刑事审判“三项规程”,细致按照法定的审判程序,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充分考量量刑情节,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不偏不倚保障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

今年来,该院持续推进院庭领导办案常态化制度化,1月至7月份该院院庭长办理案件4236件,其中院领导办理案件111件,庭长办理案件4125件。此外,院庭领导还带头承办或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以示范庭审方式扩大普法宣传教育成果。如4月25日,陈水深担任审判长,通过新浪网官方微博(@晋江法院)庭审直播一起原告成都市某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与被告晋江市某火锅店侵害商标权案,当庭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该案对提升商家知识产权意识,保护市场主体合法的商标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引导商家规范经营行为,普及知识产权知识。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尤燕玲 林雅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