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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调解离婚案 心理咨询师帮忙

2017-08-18 10:27: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8日讯   近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清流县人民法院携手,邀请心理咨询师介入,共同疏导一起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帮助该对夫妻缓和矛盾,进入为期五个月的考验期。

2014年5月,林某和妻子王某经过婚姻登记成为合法夫妻。婚后,王某先后为林某生下两个女儿,但夫妻两人却经常发生口角,加上丈夫林某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家庭没有固定经济收入,更是加剧了双方的矛盾。

2016年7月和2017年3月,妻子王某两次来到清流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法官考虑到双方孩子年纪较小,离婚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且男方认错态度较好,有悔改意愿,均判决驳回王某的离婚诉讼请求。“为什么不能离婚,这段婚姻让我非常痛苦!”王某说,丈夫脾气暴躁,没什么责任心,既不参与照顾两个女儿,也不支付任何生活费用。“我一个人带两个孩子在娘家居住,日子过得非常艰辛。而且我已经给过他很多机会了,但是他没有任何改变,和他在一起,生活看不到一丝希望,必须要离婚!”王某对法院判决结果非常不满意,来到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要求判决离婚,并且情绪非常激动。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受理该案后,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王某坚持离婚,而丈夫林某则坚定地认为,双方感情还在,他还是希望妻子和孩子尽快从娘家回到家中,一起把日子经营好来。

双方各执一词,对抗激烈,林某多次来到妻子娘家找王某理论,盛怒之下甚至动起了手脚。在这个背景下,日前,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法官带着心理咨询师,与清流县人民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法官一同下乡走访当事人,希望一方面释明适用法律,另一方提供心理咨询,能够从法律和心理专业角度给予双方建议,缓和双方矛盾,促成和好或者和平分手结果。

当天,心理咨询师从专业角度为夫妻双方进行疏导,希望丈夫林某认清现状,努力作出改变,拿出诚意让妻子看见;建议妻子王某平复情绪,调整状态,积极经营自己的生活。随后,法官们又召集了村干部一起开展调解工作,希望双方缓和矛盾,以和平的方式继续婚姻或者分手。最终,林某和王某的情绪有所缓和,王某表示根据丈夫的表现,愿意再给予其五个月考验期,若双方有和好的可能,将不再提起离婚诉讼。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陈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