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州高标推进“谁执法谁普法”

2017-08-21 08:39: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汇总形成301项市直部门年度责任清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1日讯   8月17日,福州市召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座谈会,交流了当前全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早在去年,福州市便出台《关于印发<福州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使主体责任从“软约束”变成“硬任务”。今年5月26日,福州市依法治市办与具有执法资格的46家市直单位签订了《福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状(2017-2020)》,构建普法“大合唱”格局,目前已对涉及的432部相关法规条例进行梳理,汇总形成301项市直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责任清单。

在一系列制度的支持下,福州市开始高标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通过日常数据统计、设置法律需求留言板、线上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福州市向农村、社区居民征集法律需求及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并最终创新推出精细普法“十个一”项目,实现法律宣传教育全覆盖。

今年5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意见》要求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对此,在福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市依法治市办目前联合开展的“七五”普法宣讲团的组建工作中,正在公开选聘的宣讲团成员就涵盖了全市各部门各行业的专业人才,将是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针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要求,福州市《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已征求了相关单位的修改意见,即将于近日印发。此外,福州市依法治市办还在今年初编印了《以案释法》的精编画册,画册收录了近年来的一些生动案例。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陈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