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传家宝”,你还敢藏吗?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2日讯 央视节目《我有传家宝》自播出以来备受观众喜欢,大家都希望自己家中有一件传家宝。可传家宝并非都是宝,这不,武平县的老钟却因为十几年前父亲去世后留下的“传家宝”而惹来一场官司。 武平县老钟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一支鸟铳,平常放置于老家。2016年年底,老钟将鸟铳拿到万安镇新家,想要用于打猎,于是将其挂在一楼卧室门后。 经群众举报,今年3月16日,老钟的鸟铳被武平县公安局万安派出所查获。经龙岩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该鸟铳是以装火药为能源动力,可有效击燃底火,认定为枪支。日前,武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对老钟提起公诉。 这种情形看似挺冤的,却不鲜见。自2016年以来,武平县检察院起诉涉枪案件33件33人,其中因非法使用枪支过失致人死亡案2件2人,非法持枪案31件31人。 老钟辩称不知道父亲的“传家宝”是枪支啊!那么问题来了: 问题一:什么是枪支?老钟应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老钟知道自己持有的鸟铳经公安机关鉴定为枪支,后悔都来不及了。他应该在接过父亲“传家宝”或者知道家里藏有鸟铳的时候,就主动上交公安机关,才不会给自己埋下“定时炸弹”。 问题二:鸟铳是长辈传下来的,又没有用来做坏事,怎么就涉嫌犯罪了? 在我国历史上,出于狩猎的需要,民间的猎户往往会自制枪支(俗称鸟铳)。有的是从市场上买来用于捕鸟的,有的是由家里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比如本案的老钟)。我国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 老钟持有的鸟铳是国家禁止持有的非军用枪支,为了打猎而继续持有,以致触犯了法律。或许上山打猎只是老钟的个人兴趣爱好,但是任何兴趣都要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进行。 问题三:如何区分非法持有枪支罪与私藏枪支罪? 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拥有、携带、佩戴或者以其他方式公然拥有、持有枪支的行为,即以一种公开的方式;私藏枪支罪是私自藏匿枪支、弹药的行为,即以一种秘密的方式。 老钟想用鸟铳来打猎,之后放于新家一楼卧室门后,其行为不构成秘密收藏,而是以一种公然的方式持有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问题四:要达到多少数量才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老钟的鸟铳是属于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已达到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数量标准。老钟出于无知和侥幸,没有主动交出“传家宝”鸟铳,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敲黑板划重点: 私藏枪支弹药是违法行为,如果发现家中像老钟一样,拥有老辈人留下的鸟铳等类似物品,应主动上交,否则将依照法律受到处罚。另外,路边捡来枪支不上交国家公安机关也是违法的。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李秀英 邱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