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还债感动申请人 多年债务得减免
2017-09-18 09:28: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8日讯 丈夫欠债,夫妻共同偿还。离婚后前夫车祸过世,女子主动承担剩余债务,感动申请人。近日,长泰县法院迎来了一起“暖心和解”。 据悉,2009年5月4日,被告郑某福向原告郑某连借款18万元,被告郑某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经原告起诉,法院判决被告郑某福、谢某凤(与被告郑某福为夫妻关系)共同返还原告郑某连借款18万元及利息,被告郑某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郑某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办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谢某凤与郑某福于2009年离婚,但该笔债务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离婚后该笔债务仍为两人共同债务。2012年郑某福因车祸过世,之后谢某凤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主动承担剩余债务,免除了被执行人郑某的保证责任,每月按时向申请人归还欠款500元,并且依靠自己开店的收入独自抚养两个孩子和郑某福的父母。 郑某连了解谢某凤的有关情况后,考虑到其已经按时归还欠款9万元,由经办法官为双方办理执行和解手续后,同意减免谢某凤债务6万元。 (王恺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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