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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法院院长开庭审理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

2017-09-20 09:44: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0日讯  为充分发挥院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近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院长高碧青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

今年40多岁的厦门男子林某,2011年就曾因妨害公务被湖里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去年4月的一天傍晚,他酒后驾驶一辆无牌电动自行车至台湾街“天地花园”公交站旁路段时,与一辆小轿车发生刮擦,小车上的乘客报警,民警带领协警赶到现场处理。由于林某拒绝接受现场酒精含量吹气检测,民警将他送往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途中,林某拒不服从民警指令,并用右手肘击打协警胸口反抗其约束,后被制服并送至医院检测。随后,民警欲将他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林某竟用脚踢踹警车,导致警车右后门车窗玻璃破碎。经鉴定,案发时林某的血液酒精浓度为181.31mg/100ml;受损警车的直接损失为135元。到案后,林某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后,林某以暴力方法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该案当庭宣判,林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据悉,由于此案涉及妨害公务,湖里公安分局、湖里交警大队20多人到庭旁听庭审,中国庭审公开网、新浪网司法直播频道对庭审进行了现场直播。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陈万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