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不法经销商骗领“家电下乡”补贴 检察官火眼金睛识破猫腻

2017-09-21 09:35: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1日讯   家电下乡本是国家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拉动内需的一项惠民举措,却有人一门心思钻空子,虚构家电销售数据,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

近日,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向龙岩市财政局上缴被告人张某退还的诈骗款223.8万元。被告人张某、连某涉嫌虚构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给农户的事实,并配套利用收集来的农户身份资料和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重复多次向监管部门申报骗领下乡补贴款。案件由新罗区检察院侦查、起诉,俩人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

2016年以来,新罗区检察院查处了多起这样的案件。那么,家电下乡政策到底是怎么回事?不法经销商又如何从中骗取钱财呢?

“家电下乡政策始于2009年,按照规定,每个农户凭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指定的经销商去购买电器,可以享受到销售价13%的补贴。经销商要提前把补贴垫给农民,然后将资料收集完整,再向财政部门去申报补贴。”新罗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检察官范振东介绍道。

经检察机关调查,问题主要出现在经销商申报补贴这一环节。按照规定,一个农户只能购买两台同类型的电器,新罗区检察院初期在筛查这些家电下乡补贴数据的时候,却发现了异常的数据——同一姓名却申报了数十次的购买补贴。

“比如这个农户曹某,他在短时间内买了20多台电器,这既不符合生活常态,也不符合申报政策。经查证,这是不法经销商为了骗取国家补贴,利用曹某的名字骗领补贴。”检察官廖晓斌拿着家电下乡补贴名册讲解道。

为此,检察官调取家电下乡补贴名册逐一核查,从中发现了几个不正常的现象:一是,农户资料被重复使用的现象非常明显;二是,同一地区或同一农户超额购买同类家电下乡产品的现象很明显;三是,商家在某一个时间段集中销售同类家电下乡产品的现象非常明显。

新罗区检察院对多个经销商深挖细查,发现骗补现象比较严重,国家给老百姓的补贴“红包”,有相当一部分落入了不法经销商的腰包。“不法经销商为了骗取补贴,会先去注册一个皮包公司,既无店面,也无实际销售任何产品。我们查处的某电器商行,在没有实际销售任何产品的情况下,申报了近320万元家电下乡补贴。”范振东说道。

早期,经销商会以每份10元到30元不等的价格收集、购买农户材料。后来,为了节约成本,他们便直接用电脑软件伪造身份证、户口簿、购物发票复印件等资料;产品的标识卡因为需要原件,通过网络途径去收购。通过一系列造假手段,一些不法经销商用假材料顺利骗取补贴。

截至目前,新罗区检察院已经对不法经销商立案侦查5名,提起公诉5名,法院判决3名,查处了新罗区“家电下乡”的监管部门人员1名,涉及骗取的补贴金额近千万元,追回赃款300多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李庆炫 吴子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