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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星:执行也讲“艺术”

2017-09-26 08:58: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6日讯   “执行工作是一门讲究执行策略、执行艺术的工作,执行工作的开展需要执行法官付出比常人几倍的工作量,才能取得一定的社会效果。”这是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审判员陈剑星对执行工作的看法。

为了做好执行工作,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这名“80后”执行法官每一次执行时,除了维护法律的威严,在执行中还充分展现他感性的一面。

“许多人认为,执行工作只要大胆地适用强制措施就足以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实际上并非如此简单。”陈剑星说,“执行工作是要讲究艺术和方法的,不能不顾案件的实际情况,一味生搬硬套法条。在执行工作中努力追求最佳的社会效果,注重探索新的执行方式、方法,善于分析案情抓住争议焦点,善于变通创新灵活执行。”

陈剑星言语中流露的是他对执行艺术的另一个理解。

“感谢法官,让我们企业重新扬帆起航。”8月20日,莆田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张先生感激地说。

张先生的房地产公司是个有十几年历史的企业,曾经连续五年荣获莆田市纳税超千万元大户称号。然而,因为投资过快,造成资金断裂,企业很快就债务缠身。债主们起诉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陈剑星接手了这个案件,他和同事在深入走访调查后,发现张先生的企业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企业资产大于债务。陈剑星将调查情况上报后,莆田中院高度重视,强调大局站位,发挥司法在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能、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作用。在莆田市政府的组织协调下,法院坚持运用善意执行手段,置换查封标的,将查封土地变更为查封房产,使政府5亿元资金顺利通过抵押融贷方式注入,盘活了30多亿资产的房地产公司,张先生的房产项目得以重新启动,避免了楼盘烂尾的金融风险和社会矛盾的发生。

“在执行实践中自觉把执行工作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全局来考虑,实现执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这是陈剑星执行艺术的一种。

在处理莆田荔城区某房地产企业案件中,在政府协助引导国有企业注资建设情况下,一次性处置该房地产地块内的465套房产和车位、60亩土地,有效化解了800多户购房者、安置户的群体性上访风险,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另外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处置被执行人莆田市某某有限公司房地产,变现2亿多元,及时盘活金融机构资产。这些也是陈剑星讲究执行艺术的典范之作。

由于陈剑星工作突出,2014年12月,他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涉民生积案清理先进个人,2017年1月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2017年5月被授予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2012年至2016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荣立三等功一次。

“执行永远在路上!”陈剑星说。在执行工作岗位上,陈剑星将继续用他独特的执行艺术,展现出人民法官公正司法的形象,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本报记者 陈琦 林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