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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公诉科获评“共青团员先锋岗”称号

2017-10-10 09:21: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0日讯   近日,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公诉科被共青团福建省委评为2017年福建省“共青团员先锋岗”称号。此次评选工作共从全省不同领域评选出34家获评单位,而该院也是本次全省检察机关唯一获评单位。

据了解,该院公诉科自上级团组织开展“共青团员先锋岗(队)”活动以来,积极响应活动号召,以“青春奉献 检察建功”为口号,立足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干事创业的青春激情,以创岗工作促进公诉队伍建设。

创建中,通过开展岗位标兵评选,激发青年干警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在团队中树立模范典型;开展微笑服务专题活动,邀请专业礼仪老师为团员青年授课,提升文明服务质量;利用“青年之家”工作室平台,定期开展团员青年头脑风暴沙龙以及岗位技能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团员青年的创新意识以及业务工作能力;组织开展关爱辖区内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定期组织慰问留守儿童,开展留守儿童自我保护主题宣讲活动6场次等。

(魏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