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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在全国首创社会治理“善治”工程成效显著

2017-10-12 09:28: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重引导

齐心协力谋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同样,莆田市各级党委、政府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善治”工程中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积极引导群众共治、自治,齐心协力,共谋发展。

“你看,通过视频监控,我们村的每个重要角落都能看得一清二楚。”9月11日,仙游县园庄镇霞山村党支部书记黄惠贤在村里的网格化中心自豪地说。

这是园庄镇构筑网格化自治平台,将治安巡逻和24小时电子监控相结合的一个特色。网格化自治平台依托村里网格化中心,实施网格化管理,为辖区居民提供主动、高效、有针对性的服务,受到群众好评。这也是莆田市聚焦多元治理、网格应用、协动合作问题,提出构建多元治理主体格局,将网格作为共治基础性平台,建立协动互助合作机制的一个成功例子。

同时,针对政府扶持引导、民间力量调动、精细服务购买问题,提出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立社会组织承接项目市场竞争机制。大力建设平安会员、青年志愿者、社会义工等志愿服务队伍,也成为莆田共治工程建设的一道独特风景。

“实行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的居民自治,可以保障村民居民民主权利,也会不断激发居民的参与感和认同感,从而促进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与和谐稳定。”涵江区综治办副主任姚金粦很是欣慰。

在莆田各县区、管委会,许多社区都建立了居民议事室,开展灵活多样的民主议事活动,激发广大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将社区的政务、财务、服务等内容全部公开,有效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维护了居民当家作主的权力。这更是莆田市聚焦群众意见表达、决策参与、当家作主意识实现问题,从而实现村(社区)自行解决矛盾难题、协调村居事务、研究重大决策的必备协商平台。

(本报记者 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