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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司法局三项措施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2017-10-18 14:56: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近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未成年人廖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016年6月23日,年仅9岁的廖某在放学回家途中被轿车撞伤,经多次协商赔偿不成后,今年9月12日,廖某的家属到永定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人员了解情况后,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并指派经验丰富的中心副主任谢雪芳承办该案。

近年来,永定区司法局通过三项措施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简化程序、优先服务。对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对公、检、法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案件,第一时间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二是健全网络、畅通渠道。在全区设立24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279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以及共青团、妇联设立的法律援助站,延伸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触角,方便未成年人及时申请法律援助。“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的上线也畅通了未成年人的申请渠道。

三是扩大范围,应援尽援。不断扩大受援范围,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类型除《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刑事案件和请求给付抚养费的事项外,扩大到未成年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以及未成年人继承公证等公证法律援助。

从2015年至今,永定区法律援助中心共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131人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龙岩市永定区司法局曾建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