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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政府督察各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

2017-10-18 16:31: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自10月13日起,龙岩市政府抽调市住建、消防、卫计委等部门成立3个督察组,对各县(市、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项督察。

督察将重点对各县级政府和公安(交警、消防)、综治、民政、安监、住建等部门是否结合实际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情况;县级政府是否开展工作督导,行业部门是否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进行摸排,登记造册,是否开展自查自纠,开展联合检查;是否建立“楼长”制度、微型消防站,配齐消防装备;是否组织行业部门、物业企业开展消防业务培训等三大类12个内容。

督察期间,督察组实地检查1个高层公共建筑和1个高层住宅小区,检查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是否与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协议,随机抽查1份维保报告单;是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电气、燃气进行检测,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及疏散逃生演练等;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并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

市政府将此次督察工作作为深化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推动高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督察工作方案,旨在通过督察实现“以督察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的目标。督察结束后,市政府将分类汇总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形成督察通报下发全市。| 作者:周杨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