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公安局为民警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日讯 10月31日上午,闽清县公安局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公司举行了闽清县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服务协议签订仪式,这标志着闽清县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工作正式启动。闽清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严子宜,中国人寿福清市支公司总经理助理谢学林等领导出席签字仪式。 严子宜政委在签约仪式上表示,近年来,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公安工作任务日益艰巨,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面临的工作压力和风险逐渐加大,公安民警意外伤亡数也呈上升趋势。针对新的形势和任务,闽清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从优待警工作,客观分析评估执法过程中有可能造成的各种意外伤害,从保护民警的身心健康角度出发,着眼于维护民警个人权益,想民警之所想、办民警之所需,在闽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积极筹措资金17万余元为全局民警、文职人员及职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协议的签订,充分体现了闽清县公安局党委对全体民警的真切关爱,减少了民警开展执法勤务工作的后顾之忧,进一步增强了民警对职业的认同感,极大地激发了民警的干事创业热情,得到了广大民警的一致好评。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张永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