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保险理赔机制见成效
2017-11-03 09:02: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财政出资投保解民忧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3日讯 近日,记者从将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自2013年该县出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保险理赔机制后,截至今年10月,全县已办理交通意外死亡理赔保险92人,累计赔付金额736万元。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将乐县公路网和车辆不断增多,交通事故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为改变这一现状,将乐县由县财政出资150万元,每年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为全县实际居住人员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保险。根据《将乐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保险理赔办法》规定,凡是在将乐县境内因道路(高速公路除外)交通事故死亡的实际居住人员为被保险人,其法定继承人为理赔对象,交通事故死亡理赔标准每人赔偿定额8万。 为使这一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将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内开展交通安全管理“三进村”活动1200余场次,发放宣传单页15万份,并成立损害赔偿多元调处中心,动员社会多方力量参与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切实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记者 黄丽青 特约记者 肖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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