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重在实践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深刻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精神,笔者认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必须做到三个坚持: 一要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关系中华民族振兴与崛起的系统工程,顶层设计科学与否,关乎依法治国成效好与坏,因此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必须由中央统一领导,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是完全必要的正确的。建议在省级党的领导机构设立相应机构,更加有力推动地方法治建设进程。 二要坚持科学论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对每一个依法治国的具体方案进行科学论证。 三要坚持大胆实践。法治伟业历来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实践活动,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需要强烈历史使命感,需要大胆实践的勇气。 譬如,关于两岸和平发展,推动台湾回归祖国,就要更加大胆进行先行先试法治实践。从对台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从福建的对台工作的“五缘”优势考量,在十九大报告关于对台工作精神指引下,对台工作先行先试要更加大胆地实践。在法学界、法律界的共同努力下,福建涉台法律研究在涉台立法、涉台审判、两岸经贸、两岸民间往来、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有益的成果,对推动两岸和平发展作出了贡献。今后一段时期,期待在法理反台独、两岸和平协议等重大领域课题取得新的研究成果,为祖国统一大业的法治实践作出更大贡献。 (省法学会副会长、省法学会涉台法律研究会副会长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院长 陈明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