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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法治的种子种在未成年人心中

2017-11-17 07:46: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7日讯    日前,王某抢劫案的庭审现场,发生了令人动容的一幕。“‘非他人败之也,母败之也’ 这一段百年祖训,时时在为大家敲着警钟,为人父母,应当注重对子女的教育和约束,加强与子女的沟通,不能对子女放任自由……”公诉人的话音未落,法庭里响起一阵呜咽声。

“孩子走到今天这步,责任在我们啊……”王某的母亲接着公诉人的话,哽咽着说道。原来,龙岩市检察院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一反常规,没有对被告人进行当庭教育,反而结合客家祖训,对坐在法庭上的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亲职教育。被告人的父母亲,当场潸然泪下。

法有法的刚度,德有德的柔性。“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是法治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尺。对此,作为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的检察官,吴旭涛对如何把法治理念根植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有着深刻的体验。

龙岩市是中国革命老区,也是客家地区,客家人代代相传着“克勤克俭,毋怠毋荒,礼义廉耻,四维毕张”“莫因小怠而成大祸,勿贪小利以致大害”等祖训家规。在法治框架下,让优秀的传统文化装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园地”,使之相得益彰,这是吴旭涛和她所在的龙岩未检团队的一项有益探索。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法训合一”工作模式,将红色传承和客家祖训家训融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多方位构筑特色化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

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龙岩市两级检察院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必要性、特殊性、重要性有充分的认识,强化未检工作队伍的专业化建设,2016年以来,在全市实现未检机构全覆盖。吴旭涛有着11年的党龄,未检部4名检察干警均为中共党员,他们攻坚克难,争先在前,当时只要龙岩市范围内有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他们都第一时间掌握,介入指导,总结经验,逐步发现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根本在于树立未成年人正确的三观,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才能产生最好的效果。

除了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挽救外,吴旭涛和同事还把“法训合一”的触角延伸到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监护人还有与未成年人成长秘密相关的其他人员身上。2017年9月,吴旭涛和同事们带着自编的法制宣传版《弟子规》走进学校,以生动的案例结合客家祖训的教诲为3000余名学生讲述了毒品的危害性和禁毒的重要性。学生们在课后纷纷表示,要牢记“禁非为”“禁吸毒”的祖训,严格守法,远离毒品。

“我们一定能够做好未成年人的挽救和法治教育工作,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护航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吴旭涛坚定地表示。

(本报记者 陈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