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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法院打造生态司法“永泰样本”升级版

2017-12-07 08:25: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在线微平台”护水养源

“杨法官,请问申请对未缴纳水资源费但拒不履行处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进行强制执行,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提交申请时应当准备哪些材料呢?@杨”近日,永泰法院生态庭杨洁法官的“河长制司法微信群”里弹出这样一条讯息。翻查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杨洁在群里回复:“@人生如戏,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提起行政非诉审查申请的时限是3个月,应当向法院提交申请书、行政决定书、催告情况、送达回证等材料。具体材料我可以给你列个清单。”这是永泰法院推出“水资源司法保护”品牌后杨洁法官的日常工作之一。

“中办、国办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后,为更好地司法服务河长制落实,我们牵头水利局等部门建立了‘河长制司法微信群’,将县、乡、村三级的河长、河道专管员实名纳入,有涉法问题可以直接询问法官,我们通过微信群实时提供‘微咨询’,发布‘司法微讯息’,普及法律知识。”谈及设立“河长制司法微信群”带给工作的便利,杨洁法官一脸兴致勃勃、胸有成竹的样子。

据悉,永泰县水资源丰富,大樟溪是福建省重点工程闽江“北水南调”的取水处之一,将引水至平潭、福清等地。为助力大樟溪水权交易试点工作,2016年10月永泰法院创新成立全省首个“水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大力开展水污染防治纠纷预防化解、“碧水清源”行动等,其中包括设立“河长制司法微信群”。审判点设立以来,已联合水利、农业、环保等部门开展渣土倾倒、养殖场排污等整治3场,深入辖区蜜饯厂、纺织厂、竹制品加工厂等排查污染点11个。同时,永泰法院将恢复性司法机制拓展至整个生态环境审判领域,探索引入 “水污染包片清洁”等生态修复方式,通过“护绿”促进水源涵养。

“生态优势就是发展优势。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的新进程新阶段,秉持‘慎法修永 持德保泰’理念,发挥司法优势,拓展为民途径,保障民众生态环境司法权利。”永泰法院院长高艳芬如是说。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连娜 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