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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枫:用心当好警队“护林人”

2017-12-07 10:31:2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履行职责

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暴力抗法、辱骂威胁……近年来,袭警案件时有发生。这些袭警行为,不仅侵害民警的权益和尊严,也挑战着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每当听到这样的事情,何枫心里总觉得不是滋味。

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公安机关执法权威是督察的职责,何枫在开会时常常把“决不能让我们的民警流血流汗还流泪”挂在嘴边。去年2月26日,在《刑法修正案(九)》施行的背景下,何枫牵头成立了厦门市公安局首个律师团,对涉警侵害案件100%快速处置,对涉嫌治安违法的违法行为人一律从重处罚;对涉嫌刑事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由律师团介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追究民事责任。何枫介绍,自律师团成立以来,累计查处了各类侵害民警权益案件206起,有效提振警心士气。

去年4月20日,马巷派出所民警江涛在抓捕毒贩黄某清时,被黄某清持匕首刺入右胸处,伤及肺部,并造成第四节肋骨骨折。事发后,何枫立即组织人员到医院慰问江涛。在依法追究黄某清刑事责任的同时,律师团也对黄某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追究其民事责任。最终,黄某清不仅被追究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也是督察民警的一项重要工作。“老百姓是检验我们工作好坏的一面镜子。”何枫时常这样对身边的同事讲,“如果调查结果是民警执法违规,那么当事民警就应当被追责;如果是民警受到不公正的投诉,甚至是故意虚构事实恶意投诉的,我就要为民警正名。”

今年3月2日,督察支队接到王某的投诉件,称侨英派出所一民警勾结黑社会经常骚扰他,还限制其人身自由。督察支队立即组织督办核查,发现王某有虚构事实恶意诽谤民警的嫌疑。何枫随即会同集美公安分局介入,牵头开展调查。查明情况后,王某因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同时,何枫也立即前往侨英派出所,为被诬告诽谤的民警消除负面影响,恢复名誉。

“民警在工作中多忙多累都是分内事,但若被侵害或误解又无处正名,就会影响士气。”何枫认为,督察民警不仅是警队中的“啄木鸟”,更要成为警队的“护林人”,为民警撑起一片“艳阳天”,让民警更加能作为、敢作为。

(本报记者 王淯滢 实习生 张文洋 特约记者 张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