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专项整治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
2017-12-09 17:00: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9日讯 记者8日从省消防总队获悉,自2017年12 月6日起,至2018 年12月31 日,我省将集中对居住出租房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用于居住的出租房屋(含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居住3 人(含)以上的沿街商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对本区域的居住出租房开展全面排查登记工作,对存在隐患的居住出租房,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依法规范用火、用电、用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出租人是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监督、制止承租人影响房屋消防安全的行为。“我们鼓励出租人、承租人安装应用电气安全、火灾报警、救生缓降等技防、物防设施,提高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省消防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魏青 通讯员唐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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