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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态保护筑牢“检察屏障”

2017-12-21 10:45: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访武夷山市检察院检察长万勇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1日讯    武夷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属综合性森林生态,地处温带亚热带交界区域,森林覆盖率达92%,植被复杂、动物种类繁多,是福建生态旅游一张闪亮的名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

“近年来,武夷山检察机关始终把强化武夷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为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为服务武夷山绿色发展提供更加精准、高效、有力的法治保障。”近日,武夷山市检察院检察长万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武夷山市检察院驻景区派出所检察室揭牌

开展补植复绿 修复绿色生态

生态环境领域的犯罪不同于其他领域,青山绿水一旦遭到破坏,不是用严厉的刑罚就能轻易挽回的。

武夷山市检察院坚持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并重、打击犯罪和生态修复并举,并探索建立了“补植复绿专项基金制度”,明确了生态修复机制的适用范围、主要方式、工作流程以及相关责任,促进了生态修复工作的规范化。与武夷山市法院、财政局拟会签《设立补植复绿专项基金的实施意见》,引导督促当事人开展补植复绿,缴纳生态修复基金等。

“2017年,武夷山市检察院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生态刑事案件16件,督促当事人补植林木344.9亩,缴纳生态修复基金8万元,切实将环境资源破坏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万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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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专业机构 整合办案资源

“生态检察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为此,武夷山市检察院探索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推动此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万勇告诉记者,为健全完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武夷山市检察院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努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信息及时上传和涉嫌犯罪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监督,实现无缝衔接。

万勇介绍说,在工作中充分借鉴了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建立专业化生态检察业务机构,有效整合办案资源,改变以往分散式办理为集约化办理,实现检察内部有效协作配合向办案职能有效整合转变,促进生态检察一体化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联合武夷山市法院设立了“景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区”,在景区派出所派驻检察室,延伸监督触角,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提高监督水平。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武夷山市检察院精准施策,延伸法律监督职能,在服务保障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治理方面创新方法,联合武夷山市公安局、法院、林业局等7个部门创建了“武夷大生态保护机制”,会签《发挥生态司法和行政执法职能,服务武夷山绿色发展实施意见》,为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提供政策指引和方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