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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五大宗教集体发声 剑指邪教毒瘤

2017-12-22 08:37: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2017年12月14日,全国性宗教团体在京召开第四次联席会议,主题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反邪教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总结各宗教团体反邪教工作情况,研究推动今后一个时期宗教界参与反邪教工作。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基督教协会和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等全国性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驻会负责人、秘书长(总干事)及中华基督教青年会、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全国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五大宗教团体联合发出《关于宗教界积极参与反邪教工作的倡议书》。

倡议一:增强自我防范能力。不断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大力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重视自身信仰理论和基本教义研究,坚持正信正行,稳固自身信仰根基,提高对邪教的识别力和免疫力,自觉防范和抵制邪教。认真学习掌握法律法规中有关惩治邪教组织的内容,提高依法防范和抵制邪教能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要加强阵地建设,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管理和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管理,警惕邪教组织的各种引诱、欺骗手段,坚决防止邪教组织渗透侵蚀。

倡议二:协助做好辨识邪教工作。宗教界人士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广大信教群众的优势,及时识别盗用宗教名义、歪曲利用宗教信仰术语误导群众的非法活动,及时发现具有邪教特征的非法组织,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在讲经布道中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信教群众识别邪教,及时纠正盲信盲从。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邪教或准邪教组织的甄别和有关宗教知识培训等工作。

倡议三:积极参与宣传教育活动。宗教界人士要乐于接受邀请,经常深入邪教问题严重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为基层群众解疑释惑,提高辨识邪教的能力;要积极配合参与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并利用自办网站等平台和载体主动发声,接受媒体采访,及时、全面、深入揭露邪教组织冒用宗教名义欺世惑众的真实面目,以正视听;组织力量编写适合各自宗教特点的防范邪教系列读物,同时注意甄别、举报涉嫌传播邪教的非法出版物。

倡议四:配合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宗教界人士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相关机构对邪教人员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参加个案教育转化攻坚工作,帮助教育转化对象区分宗教和邪教,彻底摆脱邪教控制。对经教育实现转化且确有宗教信仰需求的,要引导其依法参加正常宗教活动。要热心为帮教干部和防范邪教志愿者讲解宗教专业知识。

倡议五:在对外交往中自觉抵制邪教。在从事宗教对外友好交流时,努力排除邪教组织的干扰、破坏,根据需要适时揭露邪教冒用宗教名义和盗用、歪曲宗教教理教义的行为,揭露邪教组织反人类、反社会的本质和危害,不断压缩邪教的生存空间。

(省防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