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检察院公诉科大力强化法律监督
追求正义 永不止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5日讯 2016年以来, 仙游县检察院紧紧围绕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这一检察工作主体, 适应司法体制改革, 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 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立足公诉职能 严打各类犯罪 “近年来,我院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仙游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柯志东说,“2016年以来,我院依法提起公诉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犯罪的刑事犯罪案件300件353人。此外,依法打击职务犯罪,保持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对于职务犯罪案件,仙游县检察院公诉部门针对案发的特点与原因,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对策及建议,并依法提起公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既惩罚了犯罪,又教育与引导国家工作人员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使他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自觉运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2008年4月至2016年2月间,陈某等村干部利用协助人民政府管理五保民政工作职务便利,将不符合“五保户”条件的亲戚、朋友申报为五保户,骗取上级民政部门发放五保补助款,用于生活开支。陈某等人的行为涉嫌贪污罪,均被依法提起公诉。 2016年以来,仙游县检察院共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6件41人。 检察长黄国海(右)出庭支持公诉 加大监督力度 丰富监督内容 2015年6月,仙游县枫亭镇溪南村李某平父子与邻居李某清夫妇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双方不同程度受伤,第一次经公安机关鉴定,李某平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因被害人李某平的伤情是否系李某清造成的事实不清,以及李某平的伤情是否为轻伤二级证据不足,因此公诉部门退回补充侦查。退查后,经福建万鸿司法鉴定所法医学重新鉴定,李某平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另外,李某平的伤情是否系李某清造成的事实不清。 2017年7月10日,仙游县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审查并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发现被害人的前后两次伤情鉴定不一致,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李某清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是2016年以来,仙游县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办案中不断总结经验,通过强化诉讼、审判监督和建立新机制,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丰富诉讼监督内容的一个典型案例。 2016年以来,仙游县检察院共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9件14人,法定不起诉6件10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4件4人,依法追诉漏犯、漏罪28件4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件、检察建议书13份。 “我们审查起诉工作,尽管人均办案量很大,但我们仍要求公诉干警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依法提起公诉案件的证据全部合法,确保审查起诉的案件均无漏罪漏犯。”仙游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陈飞鹏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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