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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怕被列入“黑名单” 主动履行220多万元执行款

2017-12-29 08:29: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9日讯  “非常感谢你,220多万元的执行款没想到短短几个月时间就能执行到位!”近日,申请执行人俞某激动地对建阳法院执行法官说道。

原来申请执行人俞某与被执行人海峡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金柏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俞某向南平市建阳法院起诉要求偿还钢材款220万元及违约金,法院判决海峡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俞某林货款及违约金226万余元,福建金柏某有限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生效裁判文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俞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建阳法院立案执行后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在执行的过程中执行法官积极向当事人普法,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告知诚信经营才是企业的生存之道。经过多方努力,同时被执行人怕被纳入失信名单及限制高消费。近日,被执行人主动支付了余款及迟延履行金。

(李芳杰 伊良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