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电动二轮车统一编号管理
2018-01-03 09:14:0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3日讯 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印发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的通告》,进一步营造安全文明畅通道路通行环境,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文件明确在原定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2017年12月31日后,所有电动二轮车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编号管理。 据悉,平潭综合实验区原定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将于2017年12月31日截止。但由于平潭的气候与道路条件,且公共交通体系也尚未完善,无法满足群众日常出行需求,因此全面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暂时不符合平潭实际。 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介绍,电动二轮车在交通参与过程中,不按道行驶、逆行、闯红灯、超员超载的交通乱象频现,仅去年1月至11月底,全区涉电动车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占全年一般程序交通事故起数的47.80%;受伤人数占全年交通事故重伤人数的55.15%;死亡人数占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42.10%,电动二轮车的违法乱象已经成为了该区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大安全隐患。 经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全区电动二轮车实行统一编号管理,以进一步规范路面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具体管理办法相关管理部门已在积极筹备制定,下一步将召开专门新闻发布会进行通告。 (记者 陈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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