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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两级法院探索“基本解决执行难”之路

2018-01-08 09:36: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代表声音

2016年以来,福州两级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276人次参与法院执行案件,得到代表们的充分肯定。福州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程序的同时,邀请人大代表亲临执行一线监督,不断加强法院与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啃下“执行难”这块“硬骨头”,取得良好成效。

福州市人大代表聂林芳:曝光“老赖”引起社会关注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福州两级法院发挥十八般武艺,克服诸多困难,尤其在曝光“老赖”方面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给失信被执行人一定的惩戒和震慑。

执行兑现的是群众利益,如果不及时便会引起更多的社会矛盾,作为代表,我能感受到福州两级法院这些年的辛苦付出。

福州市人大代表郑书鸿:见证了“执行难”到“执行快”

在福州两级法院,我深刻感受到执行工作的不易,我多次参与福州两级法院执行行动,执行工作有条不紊见效快,干警一丝不苟,白天强制腾房,夜间袭击“老赖”等,各项执行措施刚毅果断,有效增加执行威慑力,也见证了“执行难”到目前的“执行快” 。

在此,我们也呼吁多部门协作,“执行难”问题不是法院一家的事情,是一个社会问题,我们应该尽快构建和完善社会诚信体系来解决问题。

福州市人大代表陈能华:执行工作有声有色“不作秀”

近几年来,福州两级法院各项工作都做得有声有色,这一切应归功于福州中院治院有方,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总体工作思路,执行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

我一年要参加福州两级法院好多场活动,如强制执行腾房、现场执行监督等,干警们工作一丝不苟、废寝忘食的工作精神让我十分感动,到现在我都记忆犹新。2017年7月24日,我应邀参加福州中院一起执行腾空某公司房产,在执行现场进行财物登记时,干警将各种大小细软逐一登记,小到花盆办公用品,大到贵重物品,都有序进行盘点。2017年8月4日,我又一次参与一起强制执行腾空房产,福州中院执行局事先按照程序需要进行充分准备,查询、冻结财产,强制腾房,整个行动从上午9时一直进行到中午一两点,干警们干劲十足,执行过程严谨规范。

福州执行之最一览

1、执结标的额全省最高

2017年1月至11月,福州两级法院执结标的额48.31亿元,位居全省第一。

2、网拍单品成交价最高

2016年,福州中院通过司法拍卖,成功变卖了福建某实业有限公司的执行标的物,单品成交价1.37亿元,该标的成功变卖刷新全省司法拍卖单品成交价最高纪录。

3、执行和解单笔最高

2017年8月4日,在福州中院的主持下,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福建远大船业有限公司的2.05亿元的行政赔偿案件。该案的顺利执行和解,实现了福州两级法院单笔最多的执行和解款。

4、执行单次清场面积最大

2017年4月24日,福州中院在各部门的协助配合下,顺利对福建省拖拉机厂部分厂房进行清场,清场面积202.22亩,为福州中院执行单次清场面积最大的一次。

福州执行一院一品

鼓楼区人民法院

打造执行警务“铁骑”——执行110

繁简分流加快办案流程、引入悬赏保险金全面打击“老赖”、银行集中划拨、赴异地执行、24小时值班突击“老赖”……

在鼓楼区法院,总活跃着这么一支队伍,他们或白天外出集中划拨、腾房、保全,或夜间突击“老赖”,甚至赴异地执行办案。他们总是活力四射、马不停蹄奋战在执行一线,他们就是鼓楼区法院的执行110。

为破解“执行难”问题,鼓楼区法院创设执行工作“1+N+N”模式,仅2017年下半年,执行110共接收执行保全案件635件,已结案件605件,结案率达95.28%;出警115次,出动警力723人次,兑现执行款近380万元。

执行虽难,但鼓楼区法院“执行110”迎难而上,执行干警们都有着攻坚克难的决心。尤其夜间突袭抓“老赖”行动,不仅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更是在铸造并捍卫社会诚信体系。

仓山区人民法院

“腾房专项行动” 专治“失信症”

常言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日常生活中,总有被执行人不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法院要求被执行人腾房,有的被执行人玩起了失踪,有的抗拒执法,还有的索性让家中妻儿、老人住进涉案房屋。2017年10月27日,仓山区法院就强制腾空这样一起执行案件。

钟某、沈某夫妻2人先后多次向刘某借款5笔,共计114万余元,并约定将某单元房产作为抵押。而后,刘某多次向钟某、沈某讨债均遭到拒绝。一气之下,刘某将二人告上法院。判决生效后,钟某、沈某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房屋腾出,刘某向仓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当天,仓山区法院执行干警敲响了被执行人住所的门。然而,屋内并没有反应,执法干警示意开锁人员开锁。

“我是租客,我有合同!”这时,屋内传来一名女子的声音。门打开了,只见屋内女子情绪激动。见此,执行干警表示:“我院已经公告责令你们限期腾空搬离,快一年了,你们拒不搬离。”女子自知理亏开始收拾物品。突然,又有3名自称也是该房屋租客的男子前来,态度强硬,对执行工作极不配合,现场情况几度失控。执行干警在现场耐心说理,向对方阐明法律、讲清道理,并安抚对方情绪。2个多小时后,任务圆满完成。

据介绍,为加大力度解决“执行难”,仓山区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腾房专项行动”,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行动共腾房8套,拘留3人,拘传15人,通过拘传达成和解、自动履行、执行到位180万元。

闽侯县人民法院

研发智慧执行“三色管理”系统

闽侯县法院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智慧法院”建设首家试点单位以来,该院坚持大力构建网络化、智能化、阳光化的信息化体系,研发执行案件“三色管理”系统,使信息化更好地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群众诉讼、服务司法管理,为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司法科技支撑成绩斐然。

据了解,“三色管理”是闽侯县法院将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分类为绿、红、黑三种颜色加以管理。绿色案件就是指及时、积极地采取措施即能执结的案件,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3个月内不能执结的,须报经院领导审批后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红色案件是指具备可执行的财产,但受到主客观因素影响等而无法在时限内执结的案件。黑色案件就是指穷尽执行措施,但客观不能执结的案件。

2017年以来,闽侯县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通过“三色管理”,财产控制率、执行时限、执行到位率均有18%以上的明显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