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州中院发挥司法职能保障群众权益

2018-01-16 08:26:31 来源:福建法治报

谋民生利  解百姓忧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6日讯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更加优质的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司法的新需求,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

去年以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到认识深一层、适应快一步、司法高一着,努力以思想认识的领先、司法实践的争先,实现受结案率的率先,让审判执行工作提速增效。

微信调解延展时空

司法便民温暖高效

“各位好!我是本案审判长林秀榕,为妥处本案,便利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方案,特建本群!”

近日,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福州中院民二庭庭长林秀榕将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双方代理人加入专案调解微信群,以即时通讯的方式进行互动调解。

事情要从案件本身说起。A公司是广东的外贸企业,经营陷入困境,急需B公司向其支付案涉230万元货款;而B公司是福建的上市公司,合同虽约定应当先付款再开票,但考虑到A公司经营困难,B公司担心付款后无法取得案涉50余万元税金的发票,坚持要收到发票再付款。双方就此陷入僵局。

随后,福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在庭审过程中,A公司代理律师张某因高烧无法继续庭审,审判长林秀榕敏锐发现后,询问其是否需要休庭或是择日继续开庭,张某表示其从广州远道而来,往返不便,如果再次开庭,将产生较高的诉讼成本,希望继续庭审。

因案件事实较为清楚,存在调解的可能,考虑到A公司当事人远在广东,且代理律师的身体状况,审判长在征求双方代理人意见后,决定休庭,并当庭建立专案调解微信群。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对其各自提出的调解方案进行了多回合的沟通与调整,并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后不到一周,200多万元的涉诉金额全部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要严谨却不能僵化,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要考虑当事人的困难和需求,尽量为他们提供便利,微信调解使得各方当事人不受制于时空的限制,信息及时传递,使得法官能够快速洞悉双方的需求并提出使得各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本案中,双方均有履约意愿与能力,只是囿于相互不信任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此时法院即可对症下药,借助司法公信,推动案件的调解。”林秀榕说道。

这样的例子在福州中院的法官身上数不胜数。顺着问题的肌理疏理,有的放矢,问题往往大而化小,小而化无。福州中院坚持把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期社会矛盾新论断”融入其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情怀,让法律彰显温情,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认罪认罚力促提速

维护稳定成效显著

如何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在司法实践中有新作为?福州中院在推进与完善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中,除了不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还大力推行多元化解纠纷、小额速裁、繁简分流等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正的司法产品,使当事人纠结而来、释负而归。

去年11月15日上午,福州中院启动认罪认罚案件实践探索,公开开庭审理高某某集资诈骗、合同诈骗一案。

据介绍,被告人高某某以发行证券为幌子,实施非法证券活动,骗取社会公众款项达3500多万元,构成集资诈骗罪。另外,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230多万元,构成合同诈骗罪,两罪并罚。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福州中院依法启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控辩双方就量刑建议达成合意,被告人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涉案金额逾3600万元,被害人数321名,卷宗100余册,案情疑难复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后,庭审在一个小时内结束并于庭后三天宣判,被告人服判息诉。

这是福州中院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一审刑事案件。作为全国18个“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之一,试点工作启动至今,福州中院受理的基层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的上诉案件共116件,仅占审结的全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数的3.93%,较基层法院普通刑事案件一审上诉率14.39%,低了10.46个百分点。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被告人的“量刑优惠”有效地降低上诉率,真正做到服判息诉,极大程度地节约及优化配置司法资源,又实现惩治犯罪与维护稳定的试点目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