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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检察屏障 护绿水青山

2018-01-16 09:42:4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将乐县人民检察院全力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6日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近年来,将乐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精准发力服务保障大局,赢得广大群众点赞。

敢于亮剑

严打环保领域违法犯罪

不久前,该院干警在调阅审查县环保局卷宗时,发现将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排污超标一案,竟未被责令限期治理并依法缴纳超标准排污费,该院向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在追缴超标排污费2.3万元的同时,要求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整改到位,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将乐县检察院检察长傅祥儒(右一)陪同人大代表参观高唐镇“绿色矫正基地”

“要加强生态检察监督,保障将乐生态品牌建设。”这是将乐县检察院检察长傅祥儒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党课上反复强调的。2017年以来,该院实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办案模式,发出6份修复令定期回访“补植复绿”的40多亩林地,积极推进高唐镇、万安镇的“绿色矫正基地”建设,真正将山青“由内而外”落到实处。

敢于监督

建立生态长效工作机制

2017年5月,将乐在连续三年蝉联深呼吸小城榜首后,再次荣获“美丽中国深呼吸第一城”美誉。成绩的背后也离不开检察机关的默默守护。

该院结合县委部署积极开展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专项活动,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呼吸小城”品牌建设的意见》,设立检察机关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进一步加强与县法院、“河长办”、环保局、林业局、公安局、水利局、国土局、农业局、市监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搭建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和案件信息反馈机制,确保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