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反诈骗中心返还群众被骗资金1044万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6日讯 15日,记者从厦门市公安局召开的诈骗资金返还推进会上获悉,自2016年9月公安部、银监会联合下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后,厦门市反诈骗中心累计返还群众被骗资金1044万元。 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日益成为诈骗分子转移赃款的新阵地,冻结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被骗资金也日益增多。据统计,目前厦门冻结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诈骗资金有813万余元。由于公安部、银监会《规定》未对冻结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资金返还工作作出规定和解释,目前除中汇、嘉联支付公司已开展返还以外,冻结在其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资金以及诈骗分子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流转到银行的资金,还暂未能开展返还。 针对该问题,1月15日下午,厦门市反诈骗中心牵头召集厦门银监局、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市公安局以及相关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负责人,召开诈骗资金返还推进会,旨在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推进该项工作取得更大的进展。 据了解,中汇、嘉联支付公司始终将被骗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相关法律手续,积极配合将冻结在该机构的诈骗资金主动返还给受害人,目前中汇、嘉联公司已分别返还42.9万元、11.5万元。 厦门市反诈骗中心呼吁各责任单位抱着为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资金返还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全力配合开展资金返还工作。 (记者 王淯滢 实习生 陈彦梓 通讯员 厦公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