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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盗窃身陷囹圄 法律援助力证清白

2018-01-18 10:14: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8日讯   “感谢你们为我洗清冤屈,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日前,来自云南的张某与他的家属专程来到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印有“伸张正义 无私援助”“捍卫法律尊严 为民伸张正义”的锦旗分别赠送给福清市法援中心和承办律师,以表达对法律援助中心及援助律师吴美艳的真挚谢意。

原来,张某曾被认定与发生在福清上迳镇某村的一起盗窃案有关。

2016年11月28日下午,该村一村民家中4.9万多元人民币现金被盗,警方在现场仅提取到一枚指纹,经过比对,与云南籍张某左手拇指指纹10个细节特征相对应,警方认定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17年4月3日,张某被刑事拘留,5月25日被执行逮捕。7月3日,该案件移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张某被抓后,张某的家属心急如焚,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于是向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此案,指派福建闽律律师事务所吴美艳律师,依法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为张某提供法律援助。

吴美艳阅卷后,发现本案疑点重重:为何在现场只留下一枚指纹?仅凭现场那枚指纹是否就能直接认定是案发时张某在现场留下的?指纹10个细节特征相对应是否就是同一个人?张某是否有不在场的证据?同时,本案被盗金额能否认定为4.9万多元?

为进一步掌握案情,吴美艳前往福清市看守所就案件事实及疑点部分向张某当面质询。张某声称自己是被冤枉的,并称有不在场证据,可找相关证人作证。得到该线索后,吴美艳及时与张某的家属联系,并找到了张某案发时不在现场的相关证据以及相关人员的具体身份信息(案发时张某在云南老家)。

在综合分析所有证据材料后,吴美艳认为,张某不具备盗窃行为的时间条件,现场仅一枚指纹是间接证据且是孤证,没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无法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也无法达到定罪量刑的证明目的,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决定为张某做无罪辩护。

在吴美艳的坚持和努力下,该案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证实了要指控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犯盗窃罪,案件中确实仍存有疑点。12月7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本案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最终无罪释放。

此时,距张某被拘留时间已经过了近8个月,为安抚受援人情绪,吴美艳为张某详细地分析案件中存在的难点,要他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并告诉张某下一步国家赔偿的相关问题,到时其如有需要,仍可申请法律援助。张某及家人非常感激,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张某是刑事法律援助受助群体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本着“让刑事案件中的弱势群体能充分享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的理念,最大限度地保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诉讼权利,不断提升刑事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这面“伸张正义 无私援助”的锦旗正是承载着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和激励。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林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