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举行
于伟国主持并讲话 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日讯 1日下午,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福州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黄琪玉、邓力平、潘征、吴洪芹、檀云坤,秘书长刘道崎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杨贤金,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刘学新,省法院院长吴偕林、省检察院领导霍敏列席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杨国豪作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潘征作关于提请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刘学新作关于提请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任职报告的说明,霍敏作关于提请检察人员职务任免报告的说明。 会议分组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学习了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任免名单。任命冯潮华为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张立先为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李明蓉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朱淑芳为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陈则生为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梁晋阳为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陈雄为省人大常委会侨(台)工委主任,朱华为省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主任,孔繁圣为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黄子曦为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副主任,刘尚逊为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陈元邦为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王维川为省人大常委会侨(台)工委副主任;任命陈善光、黄汉升、洪仕建、薛云官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冯新婷、邱天华、方齐苗、洪平、肖仁辉为省监察委员会委员;批准任命王矗为南平市检察院检察长。因工作需要或任职年龄原因,免去徐平的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翁卡的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陈青文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职务,李晋闽的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职务,林武的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职务,陈小平的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职务,林依标的省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主任职务,朱清、宋克宁的省人大常委会侨(台)工委副主任职务;免去李明蓉的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方齐苗的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批准免去王金文的南平市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表决前,拟任命的省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作了供职发言。会议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于伟国说,刚刚闭幕的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成为本届省人大常委会集体中的一员,既是一种信任和荣誉,更是一种重托和责任。 于伟国指出,新时代赋予人大新使命新任务,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一要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更加自觉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 二要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扎实做好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加强重点领域和地方特色立法,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要着力增强监督实效,自觉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要着力提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水平,保证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不断提高科学决策、 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要着力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更好发挥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汇集民智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学习,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 拓展能力水平。要凝聚合力,正确处理与“一府一委两院”之间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之间的合力、人大系统的合力,共同推动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要改进作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 带头深入基层和实际、 深入代表和群众,认真研究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建议。 于伟国强调,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一如既往地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全身心投入到人大工作中,为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 的新福建作出更大贡献。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也列席了会议。 (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