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南平首例非法采矿案一审宣判

2018-03-01 09:18: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日讯    近日,建瓯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郑某、赵某、胡某等4人非法采矿案件,该案是南平地区首例非法采矿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郑某、赵某、胡某等人利用炸药爆破、挖掘机开掘的办法在辖区东游镇党城村“火烧坑”山场挖掘金矿石,事后,还用高危化学物品洗练的办法洗出黄金非法出售,获得巨额非法收入近700万元。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和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条款规定,建瓯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刘郑某、赵某、胡某等4人犯非法采矿罪,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年6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5万元至90万元不等的罚金。

(记者 汤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