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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福建最美消费维权人物”举行表彰颁奖活动

2018-03-16 11:13:24 来源:

3月15日上午,2017年度福建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在福建省、福州市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现场揭晓,并进行表彰颁奖。

韦昉、宋美荣、徐俊敏、陈雪芳、卢爽、卢小灵、洪序耿、张秋青、中国人民银行寿宁县支行、闽南师范大学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等十名同志(集体)获得“2017年度福建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荣誉称号;

王维燕、乐炳相、庄明伟、危艳、陈文元、陈福猛、陈珊、林智岚、杨文海、蔡冠清等十名同志获得“2017年度福建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提名奖。

据了解,寻找“2017年度福建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是由福建省工商局、福建省消委会联合主办,旨在弘扬社会各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依法维权、志愿维权、主动维权的精神,推进《消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贯彻落实,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构建和谐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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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寻找活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我省各设区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委会层层推荐、公众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投票后,最终确定了10名“2017年度福建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和10名提名奖。

此次获奖的这些同志(集体)中,既有来自工商、消委会一线的工作人员、有长期免费为消费维权奔走的律师,也有来自新闻战线的记者。他们以消费维权为美,始终站在消费维权第一线,调解消费纠纷,查处违法案件,宣传维权精神,记录维权历史。他们所展示的法治素养、坚韧精神、正义力量和博爱胸怀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希望广大消费者和全社会积极参与消费维权事业,共建和谐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