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员干部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7日讯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日前,厦门市委政法委机关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宪法修正案的通过,是时代所趋、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大家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大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伟华对我市政法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修正案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要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 在学习交流中大家一致认为,这次宪法修改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进行的。从宪法修改的过程看,始终贯穿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遵循宪法修改程序,凝聚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高度共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立法实践。 大家一致表示,作为政法委机关党员干部,要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上作表率。要认真学习宪法修正案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严格按照宪法法律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积极推动贯彻实施宪法,大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要推动宪法精神在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努力建设最具安全感城市,创建法治中国典范城市,为勇当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排头兵保驾护航。 (王潇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