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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政府为消防支队记集体三等功

2018-03-30 08:54: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30日讯  日前,龙岩市政府发布《关于给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为市消防支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以表彰2017年支队在全市火灾防控、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2017年以来,龙岩市公安消防支队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体要求,坚持“固强补弱、稳中求进、全面创优”,全体消防官兵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闽西消防铁军精神,出色完成以防火、灭火、抢险救援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体现了“小支队有大作为”的精神风貌和可贵业绩。

一年来,全市消防部队共计9次、103天进入二级战备,高效遂行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2008起,抢救疏散被困人员3944人,抢救财产价值近2亿元,作战行动“零事故”、参战官兵“零伤亡”,灭火救援成功率100%,特别是圆满完成“3.1”厦蓉高速在建高架桥坍塌掉落事故(营救群众7人)、“4.22”永定山体滑坡事故、“6.5”新罗区尚品至尊火灾(营救疏散群众12人)、“6.15苗柏”台风洪涝灾害(营救群众28人)等急难险重任务以及重大消防安保任务,确保社会火情和部队内部“两个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考评中位居第一,在省公安厅“三个不发生”专项考评中并列全省第一,被省消防总队评为2017年度“先进支队”。全市有3个单位获公安部消防局授予“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个单位获公安部消防局授予2017 年度“执法质量达标基层单位”荣誉称号。

(周杨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