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模范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上升为宪法规定,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我要认真学习、坚决尊崇宪法修正案,并在带领龙岩法院全体干警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上做表率,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 一、争当讲政治、尊宪法的先锋模范。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赋予其最高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使之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成为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根本遵循,有利于强化党的意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对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的全面领导。龙岩法院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龙岩法院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履行宪法法律职责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争当学宪法、悟宪法的先锋模范。只有学习宪法、尊崇宪法,才能让宪法深入人心,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龙岩法院及全体干警要做宪法修正案的坚定捍卫者、忠实践行者、积极宣传者。龙岩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干,真正在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修正案中为广大干警当好表率。党组中心组要制定系统学习培训计划,列出专题进行研讨,各支部要通过举办座谈会、研讨会、报告会和观看电视专题片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全面掌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确保学习贯彻扎实有效、不断深入。要把龙岩中院“全国普法宣传先进集体”的牌子擦亮,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展示全市法院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营造学习尊崇宪法修正案的浓厚氛围。要把组织好宪法宣誓放在维护宪法生命和权威的高度来落实,通过宣誓,彰显宪法地位,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让宪法精神在闽西红土地上开花结果。 三、争当维护宪法、践行宪法的先锋模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龙岩法院要把确保宪法实施摆在新时代人民司法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具体而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院的各项工作。这种统领,不是扯嗓门、唱高调,而是要融入具体的工作方案中,细化到具体的行动上。要把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法院党组提出的“六个高”要求结合起来,与龙岩法院执法办案工作结合起来,弘扬“才溪乡调查”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困难问题,解决疑问困惑,指导工作实际,推动宪法实施。龙岩法院要坚持精准服务,以全国生态司法审判实践基地为基础,持续打造生态司法“龙岩样本”升级版,服务龙岩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社会文明协调发展;要坚持精细管理,在控审限、堵拖延、规范执行行为等方面进一步提炼经验做法,严格按照宪法法律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坚持精深办案,将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办案之中,使司法裁判成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和实施宪法的坚强堡垒,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人民的共同意志,明确了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思想基础。新时代,新征程,新力量,龙岩法院及全体干警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遵守宪法法律,争当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为建设新龙岩、再上新台阶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作出贡献。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施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