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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阿姨”到“姐姐”的转变

2018-04-16 15:48: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6日讯   “姐姐,很感谢你!我现在懂得对自己的责任了,以后我再也不会再犯法了!”近日,莆田秀屿区少年阿源(化名)出狱后的第二天,特地到莆田荔城区检察院未检科看望检察官林颖慧。

2017年2月20日,林颖慧第一次见到阿源。林颖慧清晰地记得在看守所铁窗内阿源矮小、柔弱的样子,因为害怕而跪在地板上隔着铁窗对着他母亲哀求、痛哭流涕,与案卷中持械打砸车辆、殴打保安的行径相去甚远。当林颖慧提审阿源时,阿源怯懦的眼神中,透着抵触和怨恨:“阿姨,我没有罪,快放我出去!”

这是一起典型的寻衅滋事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系前科累累的社会男青年,阿源等十几个人被纠集到酒店吃霸王餐,酒足饭饱后打砸闹事,结果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并移送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审查逮捕。林颖慧在审查逮捕过程中,发现阿源还身负另外一起聚众斗殴案,应当赎罪并罚。

是什么原因让这样一个看起来斯文柔弱的男孩,不止一次的打架闹事?为了搞清楚阿源的犯罪原因,林颖慧与同事数次驱车前往阿源在莆田秀屿区笏石镇某村庄的家中走访。这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父亲在他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因病去世,家里还有一双年幼的弟妹,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他的家境,两层楼低矮的瓦房,下雨天还漏水。失去了父亲的庇护,面对家境的窘迫,阿源变得敏感而脆弱。面对母亲软弱的爱与操心,愈发的排斥,却也深深的依恋。于是,他不断惹是生非,让母亲为其收拾残局,以掩盖内心的无助以及对生活的失望。

对阿源帮教过程中,最大的障碍来自其母亲黄某。黄某失去丈夫后,靠着亲属的救济独自抚养三个未成年人子女,本已不堪重负。对于阿源的心怀愧疚,无形间产生溺爱与纵容。对于阿源平时小打小闹、惹是生非,一味地为其收拾残局而不能严加管教,导致阿源有恃无恐。每次会见阿源,林颖慧都能强烈地感受到阿源只是一味哀求母亲帮忙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为其凭请律师、争取为其轻判,而丝毫没有真正反省自己行为造成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为此,林颖慧适时开展亲职教育,一次次热心的面谈,一次次用心的倾听,一次次耐心的解说,让黄某了解阿源犯罪原因,并彻底让她明白:触犯了刑律就应该受到刑罚的处罚,阿源应该为自己的犯过的错负责。对于阿源而言,摆脱依赖,独立自强,才是自我成长的方式,也是这个家庭的希望。

2017年9月11日,荔城区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不公开审理了阿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一案。庭审过程中,林颖慧根据、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结合社会调查、亲职教育的情况,对阿源进行了法制教育。林颖慧有礼有节地说:“首先,其伙同他人持械殴打他人、打砸车辆,造成了多人受伤、多部车辆毁损,在酒店正常营业时间,给公共秩序造成损害;且受他人纠集,持械聚众斗殴。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追究;其次,虽然是未成年人,但是其已经满16周岁,在刑法上是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已经具备独自、自强、富有担当的能力,不应该拿自己的罪过去拖累已经伤痕累累的家庭,尤其是柔弱的母亲已经不堪重负了。最后,人年轻时都会犯错,犯错不可怕,主要是如何面对,人到了低谷,只要不放弃,往后走的每一步都是向上的,抱着这样的心态,无论在什么样环境下都可以成长。”庭审中,林颖慧的一席话,阿源听了一言不发,留下了悔恨的泪水。阿源暗下决心,一定好好改造,出去后好好感谢这个“姐姐”。

于是,一年多的牢狱生活没有使阿源颓废,反而使其成长得更加壮实、高大,变得更加自律自强。看着懂事的阿源,林颖慧戏言:“你不是之前一直称呼我为‘阿姨’吗?现在怎么叫‘姐姐’了?”阿源不好意思的解释,当时叫‘阿姨’是故意激怒小林的。

林颖慧心里清楚,这一声从“阿姨”到“姐姐”,是用心投入观护帮教而收获的真心。

(本报记者 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