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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检察院以法律监督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2018-04-25 10:15: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不因案小而不为 锲而不舍抓监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5日讯  “你们放心,我会管护好苗木的,让它长得好、长得快。”近日,汪某对在林地现场察看苗木的明溪县检察院检察官表示,通过这次履行恢复林地义务,现在对法律知识和生态公益有新认识,会尽力把这块林地的生态功能恢复好。

今年初春,明溪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在下乡办案途中发现明溪南高速公路出口旁边一块林地被推平,没有种植任何树木,这异常现象引起检察干警的关注。经调查,2016年10月,汪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该块林地800余平方米推平,拟用于堆放物品。县林业局立即制止了汪某的违法行为,对其罚款,并责令在一年内恢复原状。然而,汪某并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恢复林地。

此后,明溪县检察院向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林地恢复原状的监管职责。同时,联合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到现场普法,宣传破坏生态资源的危害性和法律责任,促使行政违法人汪某自觉履行义务。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饶鸣吉 柯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