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法院受理宁德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18-05-04 11: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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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4日讯 日前,福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福安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人起诉福安市环保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福安检察院诉称,福安市环保局于2016年查扣某起环境污染案件的废酸液后,作为危险废物的处置主体,仅将危险废物安放至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厂房中,未及时依法将查扣的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单位无害化处理,其行为未履行法定职责。据此福安检察院诉求确认福安市环保局未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行为违法,同时诉求责令福安市环保局依法全面履行对该危险废物进行处置等监管职责。 据悉,这是宁德市法院系统受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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