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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蕉城司法局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圈”惠民生

2018-05-09 10:39: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公共服务打通“末梢堵塞”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9日讯  “非常感谢区法律援助中心给我的帮助!”家住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的黄明某在聊起去年那场突如其来的案件时,不禁对蕉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和代理律师竖起了大拇指,对案件的调解结果深表满意。

2017年8月3日19时许,黄如某在帮黄明某搭盖彩钢瓦时,不慎从长梯上跌落,导致黄如某腰椎受伤,住院治疗。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不成,黄如某一纸诉状将黄明某告到了法院,要求黄明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黄明某在朋友的提醒下,向蕉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经调查审核,黄明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遂要求负责黄明某所在村的法律服务律师予以代理,并最终成功调解。

近年来,蕉城区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部署,立足区情,先后建设了以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向乡镇司法所、村居法律服务联络点延伸的三级公共法律实体服务平台,建设了以“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载体的语音服务平台和以微信公众号为载体的网络服务平台,在全区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高效便捷、惠及大众的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据介绍,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是构建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主干道”。在中心城区建设上,该局办公楼大厅整合建设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辟了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功能为一体,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初步实现了让有法律需求的群众“一个门进来、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的便民目标。在乡镇站点建设上,依托司法所开辟了16个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积极为当地党委政府和乡镇企业、群众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审核、法律服务引导等服务,发挥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在村级服务点建设上,已先后和311个村(社区)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实现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已有30名律师、19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村(社区)建立了各自的法律服务联系点,通过“定期制”“预约式”的服务模式,为村民和村集体提供各类免费法律服务。同时,还试点建设了金涵乡亭坪村、洋中镇天湖村等7个村级司法工作室,将法律服务直接延伸到最基层、最前沿,打造“零距离”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是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网上网下一体化的法律服务平台,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更多地向社会治理末端延伸,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农村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实现广泛覆盖。”该局副局长崔翠琴介绍说,该局先后开通了“法治蕉城”微信公众号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将传统服务模式向移动手机、电话语音等网络延伸,形成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语音平台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更加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同时,依托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行业性专业调委会等载体,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延伸到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努力在服务对象上实现全覆盖。

与此同时,该局还在蕉城区人社局、残联、妇联、总工会等部门开通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驻宁德某部队成立了全省首家“维军法律工作室”;在医患纠纷、道路交通、婚姻家庭、消费维权等领域均成立了行业性专业调解委员会;在平安财险宁德分公司成立了首个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工作室;在蕉城区法院立案庭成立了蕉城区诉调对接中心;在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信访接待中心派驻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访。

据统计,2017年,该局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3件(其中刑事76件、民事87件),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060人次,免收受援人法律服务费用40余万元,减免缓收诉讼费9万元。被省人社厅、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获得宁德市综治考评司法行政工作满分。

“通过不断健全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各镇村法律服务站点、各部门各行业法律服务机构、联系点为补充,逐步形成覆盖全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圈’。”崔翠琴说。

(郑孟端 陈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