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律师变身“法官”调解民商事案件
2018-05-16 10:55: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6日讯 5月14日,安徽省政府发布会对安徽律师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进行发布。《安徽律师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17)》显示,未来该省律师行业将在党建改革、制度改革、律师队伍和结构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去年12月,安徽省司法厅会同安徽省高院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亳州、淮南、马鞍山、黄山四市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律师调解可以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 “跟以往律师作为某一方‘代言人’不同,试点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独立第三方,对一些民商事领域的纠纷进行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沙奇志介绍,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变身“法官”的身份,经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可以向律师调解工作室或者律师调解中心所在基层法院确认其效力。 据悉,律师调解共有4种模式:设在人民法院的律师调解工作室、设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调解工作室、设在律师协会的律师调解中心、设在律师事务所的调解工作室。 (合肥地铁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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