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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荣龙:未检工作就是爱心工程

2018-05-17 10:36: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7日讯  “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宣传者、推动者、监督者,这是每位检察人的职责所在、情怀所系。”说这话的是漳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郭荣龙。

从事未检工作6年多,郭荣龙致力于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他是未检理念的践行者和探路者,他笑称自己“很愿意踏踏实实为孩子做些事,这也是在替自己孩子做事”。

5月2日,记者见到郭荣龙的时候,他刚刚从漳州市文明办赶回来。近段时间为了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工作,郭荣龙已经跑了好几趟文明办。对他而言,只要是有益未检工作的事,他都乐在其中。实际上,郭荣龙也一直践行着自己的诺言,正如他自己所言:“不能就案办案,未检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更是爱心工程,需要凝聚大家的精力来共同完成。”

“上学途中,女中学生遭碾轧。”2017年5月初,郭荣龙从新闻上看到这一则报道,该起交通事故致使该学生盆骨以下被截肢的严重后果。交警部门认定肇事驾驶员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但未达到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遂将该案认定为一般交通事故。

因涉及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检工作的郭荣龙觉得自己必须做些什么。随后,他联系龙海市检察院了解情况,并会同检察官开展亲历性调查。经实地走访并调阅相关资料后,郭荣龙发现肇事车辆的鉴定内容不够全面,且肇事驾驶员虽持有A2驾驶证,但事故发生时还在实习期内,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且被害人的伤情已达到重伤以上标准,肇事司机的行为依法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后经研究,随即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正式行文要求侦查机关依法立案。

在调查过程中,他和同事还发现该中学门口是一个四通八达的道路,终日有重型载重货车通过。“作为学校门口,没有依法依规设置减速标志,也没有配置红绿灯或道路分流标志,安全隐患非常大。”于是,郭荣龙带着同事一起着手联系交警、交通监管部门等现场调研,推动开展整改。

“你看,这个路口已经设置了分流带,整个路面也整改完成。”一边聊着,郭荣龙一边调出事故路口整改前后的照片,欣喜地向记者介绍这种变化。这种改变是他乐于看到的,对他们这群未检人来说,能为孩子们做些事,就是一种满足。不仅如此,他还和未检处的同事们针对此类问题进行研究。

2018年初,根据这起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在郭荣龙带领下,未检处干警对处在复杂路段的部分校园周边道路安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多个学校路口存在同样问题。3月16日,未检处启动检察监督程序,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提出综合整治的建议,并抄报人大政协。此次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促成4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如今,该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当中。

工作之余,郭荣龙重视总结自己的经验心得。他探索提出的《“三访四帮”工作机制》入选省委文明办编写的《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创新案例100例》,并被选送参评“中央文明办创新案例”;探索创建的“司法志愿者介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被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评选为“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创新事例”并授予奖项。

郭荣龙说:“未检工作需要大家凝心聚力。对我来说,这项工作总有新的努力方向,新方向总会激发人不断地探究下去,我想通过我的努力惠及更多的孩子。”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何维 杨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