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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人民检察院获“人民满意单位”地方荣誉称号

2018-05-23 09:35: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3日讯  5月22日,德化县人大常委会举行德化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满意单位”地方荣誉称号授牌仪式。

去年,县人大常委会启动评议程序以来,该院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全县大局,扎实有效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对评议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进行改进:首创“河道检察官”,创新区域联动联防,着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聚焦产权司法保护,加快补齐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短板,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重拳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努力营造安定稳定环境;加强刑事侦查审判监督,完善民行检察监督格局,致力司法公正法治权威,各项工作获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一致好评。

“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是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声典说道。今后,该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满意单位”的榜样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人民满意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民心期盼,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赢得人民群众最广泛的支持,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苏烨 林明贵)